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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

(阿拉伯語:الإسلام, al-’islām‎‎;阿拉伯語發音: /ʔislæːm/ (Speaker Icon.svg 聆聽)[註 1])舊稱回教、清真教、回回教、天方教、大食法、大食教度,是以《古蘭經》和聖訓為教導的一神論宗教,也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古蘭經》被伊斯蘭信徒(穆斯林)視為造物主安拉命天使給其使者逐字逐句的啟示,而聖訓為造物主最後的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由同伴們轉述收集)。伊斯蘭這一名稱來自《古蘭經》,源自閃語字根S-L-M,意為「順從(造物主)」;實際上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名字也來自這個字根,意為「順從者」。

古蘭經

穆斯林信仰獨一且無與倫比的安拉,並認為人生的唯一目的是崇拜或順從安拉;伊斯蘭教認為阿拉在人類歷史長河派遣了眾多先知給全人類,歷代各個民族都有先知,包括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爾撒(耶穌)等,先知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古蘭經載有他所得的訊息。伊斯蘭教的基本功修包括五功,是為「念、禮、齋、課、朝」,五功是穆斯林需要奉行的五個義務[1]。伊斯蘭教還擁有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該法律實際觸及生活及社會的每一個層面,由飲食、金融到戰事以及福利等各方面。 在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帝國持續擴張,佔據着大片的地區,促使哈里發國的誕生,傳教活動亦刺激更多人改信伊斯蘭教[2]。早期哈里發的宗教政策、穆斯林的經濟及商貿開拓及後來奧斯曼帝國的擴張都使伊斯蘭教從麥加向大西洋及太平洋的方向擴散,形成穆斯林世界。 絕大多數的穆斯林屬於遜尼派(75%-90%)及什葉派(10%-20%)兩大派別[參 1],另外兩派中均有人同時信仰伊斯蘭神秘主義[4]。伊斯蘭教是中東、中亞、東南亞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國、德國、中國西北部、俄羅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區都可找到龐大的穆斯林社群。穆斯林最多的國家是印度尼西亞,這裡居住著全球穆斯林總數的15%[5]。南亞、中東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別佔全球總數的25%、20%及15%。皈依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幾乎可在世界的每個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11年,全球約有18億穆斯林,佔23%人口。在信徒人數上,伊斯蘭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認為是世上增長得最快的宗教。

語源及字義

「伊斯蘭」是一個動名詞,出自三字母的字根「s-l-m」,源自阿拉伯語動詞「Aslama」,意指「接納、服從、順從」[7]。伊斯蘭的意思是接納和順從真主的命令或意志,而穆斯林是同一個動詞形式的分詞,意思是「順從者」、「臣服者」,用以指稱伊斯蘭教的信徒,因為信徒實踐信仰方式包括行善、禮拜和遵從神的指示[8]。在《古蘭經》裡,伊斯蘭一詞有時帶有獨特的言外之意。在一些經文當中,這個詞語帶出了冥冥中自有主宰的意思:「真主欲使誰遵循正道,就使誰的心胸為伊斯蘭而敞開;……」[9] 有一些經文則將伊斯蘭指稱這個宗教:「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作為你們的宗教。」[10]另一些經文則形容伊斯蘭所指的接納和順從的意思,是真心誠意的歸依真主,而不僅是口頭上的承諾[11]。在加百列聖訓裡,伊斯蘭是伊斯蘭教三大要素的其中一個,另外兩個是伊瑪尼(正信)及伊赫桑(卓越),這裡的伊斯蘭在神學上就是認主學,從歷史上認定穆罕默德是神的使者,並在教義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個基本支柱的功修[12][13]。 伊斯蘭教的基本神學觀念是認主學,即是伊斯蘭教的一神論。真主在阿拉伯語裡稱作安拉,大部分學者都相信那是「al-ʾilāh」(神)的簡化字,又有人將之追溯至阿拉姆語「Alāhā」[14]。五功之一的認主學在清真言裡有述,宣稱除了安拉以外再也沒有其他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最後使者,《古蘭經》裡斷定了他的獨一性:「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間還有許多神明,那麼,天地必定破壞了……」[15]。《古蘭經》又把真主描述為:「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6]穆斯林堅信,真主不僅僅是某個民族的主,而是全人類的主,全世界的主,甚至是眾世界的養主,普慈特慈的主。他們又認為真主所造之物是受他的支配,生命的意義是為了崇拜他[17]。 伊斯蘭教的信仰是嚴格的一位論,只有真主阿拉是唯一真神,穆斯林相信耶穌跟歷代先聖先賢一樣,只是一位先知,耶穌可以說是一位偉人,但本來就只是一位凡夫俗子(即耶穌從頭到尾都自稱的「人子」),而不是神,也不是上帝之子,充其量可以稱為上帝使者,因此他們不認同基督教三位一體的教義,認為那是多神論[18]。

預定

預定,又稱前定,根據遜尼派對「前定」的信條,真主已預定所有事物。《古蘭經》的經文也有說明,如:「我們只遇到真主所註定的勝敗,是我們的保佑者……」[19]穆斯林認為世上發生的所有善或惡的事物都是早已預定的,真主不容許的事物便不會發生,他把每個人已發生的事和即將發生的事都寫在一塊被嚴加保護的板子上。據穆斯林神學家所述,人類的所作所為都不是自主的,而是真主的意志,但人類必須當作是自己的意志,並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20]。大部分什葉派都不同意前定的說法[21]。

天使

主條目:伊斯蘭教中的天使 對天使的看法在伊斯蘭教的宗教信仰裡至關重要,天使的阿拉伯語「馬拉克」(阿拉伯語:ملك‎‎ malak)意指使者,與希伯來語「馬拉克赫」(malʾákh)及希臘語「安基盧斯」(angelos)相等[22]。據《古蘭經》所說,天使沒有自由意志,有別於人類,他們是完全服從真主的。天使的職責包括轉達真主的啓示、讚美真主、記下每個人的行為以及在人們去世時取去他們的魂魄。《古蘭經》裡是這樣描述天使的:「每個天神具有兩翼,或三翼,或四翼。他(神)在創造中增加他所欲增加的……」[23] 由於伊斯蘭教不接受把無形的事物形象化,因此伊斯蘭藝術一般來說都避免用圖畫描繪天使。穆斯林相信天使是不能被肉眼所見,穆罕默德等先知都只是通過精神上的接觸從天使那裡獲得啟示。他們不相信天上的事物能夠用形像來表示,因此在西方藝術當中可以找到的天使圖像從而形成對天使外觀的觀念在伊斯蘭教裡並不存在[24]。 大部分穆斯林相信伊斯蘭教的聖書是真主向先知口授並被紀錄下來的典籍。穆斯林認為真主在以前啟示並紀錄在討拉特(妥拉)及引支勒(福音書)的部分內容遭到扭曲,混入了作者的言語[25]。《古蘭經》被穆斯林視為是真主的原話,並且是真主最後的啟示,被廣泛認為是阿拉伯語最出色的文學作品[26]。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經文是真主在公元610年開始透過天使加百列向穆罕默德作出的啟示,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逝世為止[27]。在穆罕默德在世的時候,所有啟示都通過他的同伴(薩哈巴)傳承下來,但主要的傳承方式是背誦[28]。

古蘭經

《古蘭經》分為114個蘇拉(章),共有6236節阿亞(節)[29]。年代較早(麥加時期)的一些蘇拉主要論及倫理及宗教話題,較後期(麥地那時期)的蘇拉則主要討論與穆斯林社會相關的社會及道德事項[30]。《古蘭經》較為側重在道德方面給予指引,而不是法律指示,它被視為是「伊斯蘭教原則及價值的原始資料」[31]。穆斯林法學家會在詮釋《古蘭經》的時候會參考聖訓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紀錄作為補充。對《古蘭經》的詮釋被稱為塔夫細爾[32]。 「古蘭」一詞解作朗讀,穆斯林所指的《古蘭經》,是指阿拉伯語的原版,而不是它的複印品及譯本。對於穆斯林來說,阿拉伯語原文的古蘭經才是完美的,因為它是啟示的原文,譯文會因語言、時代不同及誤譯而造成缺失,譯本只會被視為是《古蘭經》的註釋[33]。

先知

安比雅在伊斯蘭教裡是指過去的先知。 主條目:伊斯蘭教的先知 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的先知(阿拉伯語:أنۢبياء‎‎ anbiyāʾ )是被真主挑選成為他的信使的人物。根據《古蘭經》,真主指示先知把「真主的意志」傳達給各國民眾。雖然有一些先知可以創造奇蹟以證明他們的身份,但穆斯林相信他們是凡人,而不是神明。伊斯蘭教神學指出,所有真主的先知都宣揚伊斯蘭教的信息,讓人們順從真主的意志。《古蘭經》提及許多被認為是伊斯蘭教先知的人物,包括亞當、努哈、亞伯拉罕、摩西,爾撒(即耶穌)等[34]。伊斯蘭教也認同耶穌的存在,只是不相信他是神或者神的兒子——穆斯林們相信他只是一個很偉大的先知。 穆斯林相信真主指派的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帶有訊息的先知(眾先知的封印),向人類傳達載於《古蘭經》完美無暇的最後訓示[35]。在伊斯蘭教裡,穆罕默德生平的「基準」範例稱為遜奈(字面上解作「行走的道路」)。這些事跡被保存下來成為傳說,稱為聖訓,詳細敘述他的言語、行為及個人特徵。庫德西聖訓是其中一種聖訓,是穆罕默德用自己的言語複述真主的說話,而《古蘭經》則被認為是真主的原話[36]。古典穆斯林法學家沙斐儀強調遜奈在伊斯蘭教法裡的重要性,把遜奈視為僅次於《古蘭經》的法律來源[37]。

末日審判與復活

主條目:伊斯蘭教末世論 對於穆斯林來說,審判日(阿拉伯語:يوم القيامة‎‎ Yawm al-Qiyāmah)的信條亦十分重要。他們認為真主已經預定了審判日的時間,是人類不能預知的。審判日的審判及大災難也在《古蘭經》及聖訓裡被描述出來,伊斯蘭學者的詮釋亦有所提及。與前伊斯蘭阿拉伯國家時期人們對死亡的認知不同,《古蘭經》強調了死者復活,說明人類被聚集起來之後,亡者便會復活,以真主的審判作終[38]。 穆斯林相信所有人類會在審判日接受審判,以決定他們的歸宿,善功重的進天園,罪惡重的入火獄。《古蘭經》在地震章裡把末日審判描述為「以便他們得見自己行為的報應,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善報;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將見其惡報」[39]。《古蘭經》列出一些會使一個人被打下火獄的罪行,如至死不信、高利盤剝及犯姦淫等。不過,《古蘭經》明確地指出在有意為之的時候,真主會赦免悔過者犯下的罪行。施捨、禮拜、愛護動物等善行可以得到進入天園的回報[40][41]。穆斯林視天園為極樂世界,《古蘭經》有提及天園的特徵及身處其中者實在所得的喜事。有伊斯蘭教的神秘學說認為天園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樂[42]。 《古蘭經》裡有時會把審判日稱為「報應日」(阿拉伯語:يوم الدين‎‎ Yawm ad-Dīn)[43]、「復活時刻」(阿拉伯語:الساعة‎‎ as-sāʿah)[44]及「大難」(阿拉伯語:القارعة‎‎ al-Qāriʿah)[45]。 《古蘭經》裡有時會把審判日稱為「報應日」(阿拉伯語:يوم الدين‎‎ Yawm ad-Dīn)[43]、「復活時刻」(阿拉伯語:الساعة‎‎ as-sāʿah)[44]及「大難」(阿拉伯語:القارعة‎‎ al-Qāriʿah)[45]。

施捨

主條目:天課 天課(阿拉伯語:زكاة‎‎ Zakāt)有「淨化」的意思,是指財政上有能力的穆斯林把累積的財富撥出一部分捐獻給貧困及有需要的人士。《古蘭經》指明這些捐獻僅給予「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款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56]。這是一種宗教義務,不是自願性質的善舉,富人被認為是虧欠有需要者,因為他們的財富被視為是「真主託付的贈款」[57]。據保守估計,穆斯林每年捐獻的天課總額是全球人道援助金的15倍[參 5]。非貧困者每年需要捐獻的天課是資產的2.5%[58]。《古蘭經》及聖訓又呼籲穆斯林自願作出更多的捐獻,這種自願性質的捐獻稱為薩達卡[57]。

齋戒

伊斯蘭教的齋戒(阿拉伯語:صوم‎‎ ṣawm)要求穆斯林在賴買丹月的黎明至黃昏期間不吃不喝。齋戒的用意是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覺,穆斯林在賴買丹月須對真主懷著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彌補他們過去所犯的過失,關注有需要的人。對於一些會造成過度負擔的人來說,齋戒不是必須的,也容許根據情況作彈性的處理,未能在賴買丹月恪守齋戒的人須盡快彌補[59]。

朝覲

到禁寺朝覲的朝覲者。 主條目:朝覲 (伊斯蘭教) 朝覲(阿拉伯語:حج‎‎ ḥajj)是在伊斯蘭曆都爾黑哲月在麥加進行的宗教活動。任何體格健全有能力的穆斯林在一生裡至少須到麥加朝覲一次。當朝覲者進入麥加十公里範圍內時,朝覲者必須穿著受戒服裝[60]。朝覲儀式包括在米納及阿拉法特宿夜進行禮拜,追溯亞伯拉罕的足跡,接着在穆茲達里法宿夜之後轉至賈馬拉特,象徵式地向魔鬼投石,重覆亞伯拉罕的動作[61]。朝覲者接着到麥加圍繞克爾白步行七圈,穆斯林相信克爾白是亞伯拉罕建造的禮拜場所。最後,朝覲者要在薩法山與麥爾沃山之間來回奔走七次,體驗亞伯拉罕的妻子夏甲為她的兒子伊斯梅爾尋找食水的考驗[62]。曾經去過朝覲的男穆斯林稱為哈吉,女穆斯林稱為哈佳,在穆斯林世界裡倍受尊重[63]。

法律與法學

主條目:沙里亞法規和伊斯蘭教法學 沙里亞法規(字面解作「前往溫泉勝地的道路」)是由傳統伊斯蘭學術界所建立的伊斯蘭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遵從沙里亞法規。根據《大英百科全書》,沙里亞法規是「出於宗教信仰而使穆斯林負有義務遵守的一種問責制度」[64]。 《古蘭經》制定了人們和社會的權利、責任及他們需要遵守的規則。穆罕默德則樹立榜樣,這些範例都記錄在聖訓裡,展示他在實際上如何於社會上落實這些規定。 伊斯蘭教法廣泛包羅每個細節,從國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古蘭經》指出,侯杜德是五種特定罪行的刑罰,該五種罪行分別是偷盜、酗酒、私通、誣陷私通、搶劫。《古蘭經》及聖行裡亦包括了繼承法、婚姻法等法律及傷人、謀殺的賠償機制,還有齋戒、施捨、禮拜的律例[65]。 費格赫(伊斯蘭教法學)被界定為法學家在《古蘭經》、聖行及通過其他方式找到的具體線索而擬定的行為準當中的知識。伊斯蘭教法淵源學則解釋伊斯蘭教法是如何從法律來源當中得出,並說明它們的分類、理解及應用方式[66]。在9世紀,法學家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學生沙斐儀把伊斯蘭教法學的理論編纂成典,他的著作稱為《法源論綱》,為伊斯蘭教法提供理論基礎。根據沙斐儀所述,伊斯蘭教法的來源有四個,依重要性排列分別是《古蘭經》、聖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學家的共識(伊制馬)及類比論證(格雅斯)[67][68]。

法學家

伊斯蘭教裡有許多詞彙用以指稱在宗教上獲得認可的身份,法學家一般是指涉獵伊斯蘭研究多門學科的穆斯林法律學者。從廣義上來說,烏理瑪是指接受過多年的教育及鑽研伊斯蘭教科目的穆斯林神職人員,例如穆夫提(解釋伊斯蘭教法的學者)、卡迪(伊斯蘭教法法官)、法基赫(伊斯蘭教法學專家)及穆哈第斯(聖訓專家)。一些人把學術身份較低的村落穆拉(接受過伊斯蘭神學及法學教育的人)、伊瑪目(領禱者)及毛拉維(高級伊斯蘭學者)包括在烏理瑪之內,另一些人則認為符合較高資格的神職人員才可以稱為烏理瑪[69][70]。一些穆斯林奉行伊智提哈德作出法律裁決,不承認宗教權威人士[71]。伊斯蘭教是一神論宗教,真主是唯一的神,穆斯林不會崇拜法學家,他們視所有法律和道德標準都是源自真主,法學家不能加以改動,他們的職責是通過《古蘭經》、聖行、穆罕默德及其他先知的言行解讀聖典。

禮儀與飲食

主條目:艾達卜和符合教規的食物 (伊斯蘭教) 許多習慣都屬於伊斯蘭教的禮儀法,稱為艾達卜。這些禮儀包括以色蘭(願主賜您平安)來問候他人、經常誦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進食吃喝[72][73][74]。伊斯蘭教的衛生習慣則主要屬於個人整潔及健康的範疇,有男性割禮的習俗[75]。伊斯蘭教葬禮的儀式包括在遺體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禮拜,這種禮拜稱為者那則禮,遺體須洗淨及以殮布包裹,並葬在墳墓裡[76]。 穆斯林的飲食受到限制,禁止食用及飲用豬肉製品、血、腐肉及酒[77]。所有肉類都必須經由穆斯林、猶太人或基督徒以真主之名屠宰[78]。穆斯林可以合法食用的食物被稱為哈拉勒[79]。

家庭

參見:婦女與伊斯蘭教 伊斯蘭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家庭,伊斯蘭教界定了家庭各個成員的義務和法定權利。父親負責家庭的財政,有義務向他的家庭成員提供福利。財產繼承的劃分在《古蘭經》裡亦有說明,它提到死者的大部分遺產都會由直系親屬繼承,一部分會用作支付債務及遺贈之用。與死者具備同樣親屬關係的情況下,女性親屬一般可繼承的遺產份額是男性親屬的一半[80]。伊斯蘭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種,是婚姻雙方在兩名見證人在場的要約和承諾,婚姻合同裡規定新郎將聘禮(麥亥爾)送給新娘[81]。 只要覺得能夠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妻子,穆斯林男子可以擁有多達四位妻子。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在許多穆斯林國家,伊斯蘭教裡的離婚又稱為塔拉克,丈夫須讀出「離婚」來開始離婚的進程。學者對於聖典在傳統的伊斯蘭習俗如面紗、隔離的根據存在分歧。二十世紀伊始,穆斯林社會改革者反對這些諸如一夫多妻制的習俗,成效各異。穆斯林婦女在衣著保持莊重的同時嘗試更積極地參與社會的各項事務,以順應現代的潮流。一些伊斯蘭組織如塔利班則力圖繼續實行適用於婦女的傳統法律[82]。

歷史

主條目:伊斯蘭教歷史

穆罕默德時期

阿拉伯文書法作品。內容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願平安與真主的慈憫在他上 主條目:穆罕默德 穆斯林在傳統上視穆罕默德為最後一位先知[101]。根據現存最早的傳記資料所載,40歲的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開始透露他接收到相信是來自真主、經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傳達的天啟,一直持續到他在22年後逝世。穆罕默德的同伴記錄了這些天啟的內容,從而獲得《古蘭經》[102]。 在麥加的穆罕默德向人們傳道,懇請他們摒棄多神宗教,崇拜唯一的真主。雖然有一些人改信伊斯蘭教,但麥加的權貴卻迫害穆罕默德及他的追隨者,導致一些穆斯林遷徙至阿比西尼亞(阿克蘇姆帝國)。許多在早期改信伊斯蘭教的人都是貧民及奴隸,如比拉勒[103]。麥加的權貴擔心穆罕默德譴責部族意識、宣揚扶助貧民的訊息及呼籲停止多神崇拜會破壞他們的優越生活方式[104]。 經歷12年被麥加人迫害的生活及麥加對哈希姆系的杯葛之後,穆罕默德及他的親人、穆斯林決定出走,在622年遷移到麥地那(舊稱雅茲里布)。穆罕默德與遷移到麥地那的穆斯林(遷士)及改信伊斯蘭教的麥地那人(輔士)在那裡建立了政治及宗教實體。穆罕默德又草擬了麥地那憲章,落實麥地那穆斯林、猶太人、基督徒及異教徒社群的權利和責任,並把他們融合為一個社群,稱為烏瑪[105]。憲章保障宗教自由及婦女的安全,賦予麥地那聖地的地位、制定了對內施政及對外防衛所需的稅收體系及解決爭議所需的司法體系[106]。 移居麥地那的麥加人及當地的麥地那人都同意捍衛穆罕默德及麥地那,對抗外來的威脅,包括多個猶太人部族[107]。在數年之內,他們與麥加爆發了兩次衝突。首先是624年的白德爾戰役,穆斯林在這次戰役裡取得勝利。麥加人為了復仇在一年後進軍麥地那,雙方在伍侯德戰役裡交戰,雖然麥加人獲勝,但他們無力攻取麥地那[108]。 其他阿拉伯地區的部族組成聯盟,並在壕溝之戰裡圍攻麥地那,意圖消滅伊斯蘭教。麥加與穆斯林在628年簽訂侯代比亞和約,和約列明穆罕默德要退回投奔他的麥加人。不過,在和約簽訂之後有更多的麥加人改信伊斯蘭教,並遷出麥加,切斷麥加的貿易路線[109]。穆罕默德在629年幾乎兵不血刃地征服麥加,並在632年逝世之前統合各個阿拉伯部落皈依伊斯蘭教[110]。

哈里發國與內亂

阿卜杜勒-馬利克·本·馬爾萬·本·哈卡姆下令興建的圓頂清真寺在第二次穆斯林內戰期間完工。 更多資訊:穆斯林的征服 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之後,對於由誰來繼承他成為穆斯林社群的領袖出現分歧。最終,在其他穆罕默德夥伴的支持下,阿布·伯克爾成為了首任哈里發[111]。在他的統治之下,穆斯林鎮壓了阿拉伯部落策動的里達暴動(又稱叛教戰爭),又把勢力延伸至敘利亞及伊拉克[112]。伯克爾又接納穆罕默德另一位重要夥伴歐麥爾的建議,把《古蘭經》編纂成書[113]。 阿布·伯克爾在634年逝世,由歐麥爾、奧斯曼·本·阿凡、阿里、哈桑·本·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相繼繼位,他們被統稱為四大哈里發,在他們的管治下,穆斯林軍隊征服了波斯、敘利亞、亞美尼亞、埃及及北非部分地區[114]。 歐麥爾在644年被波斯人刺殺,奧斯曼被推選成為哈里發,但過程受到更大的阻力。奧斯曼制訂了《古蘭經》的標準版本,並發送至全國各地[115]。656年,奧斯曼亦遇刺,阿里成為哈里發。在與敵對勢力爆發了第一次穆斯林內戰後,阿里在661年被哈瓦立及派刺殺。此後,奧斯曼的表親、不承認阿里為哈里發的穆阿威葉掌權,創建倭馬亞王朝[116]。 宗教及政治領導權的爭端引起穆斯林社會的分裂。多數穆斯林都承認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發是合法的,他們就是遜尼派。少數穆斯林不認同這一觀點,他們認為阿里及他的後裔才應該是統治者,這類穆斯林被稱為什葉派[117]。穆阿威葉在680年逝世後,繼承問題的爭論再度引發內戰,是為第二次穆斯林內戰[116]。 倭馬亞王朝征服了北非、西班牙,勢力直達中亞及印度河流域[118]。作為少數宗教族群的當地猶太人及基督徒受到嚴重迫害,他們被課以重稅,以支持穆斯林在拜占庭-薩珊戰爭裡作戰,並幫助他們從拜占庭人及波斯手裡奪取土地,使他們得以迅速征服各地[119][120]。不過,在簽訂麥地那憲章之後,猶太人及基督徒仍然可以在國內通過他們的法官執行他們的法律[121]。 在750年,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後裔勾結心懷不滿的非阿拉伯裔穆斯林(馬瓦里)、貧困的阿拉伯人及一些什葉派,並在阿布·穆斯林將軍的協助下推翻倭馬亞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122]。

教派

遜尼派

主條目:遜尼派 遜尼派穆斯林在孟加拉達卡的星期五禮拜 2013年馬來西亞遜尼派穆斯林在首都布城的聖紀節巡遊 遜尼派是伊斯蘭教最大的教派,佔穆斯林總數的75%-90%。他們強調穆斯林社團的歷史傳統,重視《古蘭經》及聖訓的宗教權威。這些穆斯林大約在10世紀下半葉自稱為「遵奉遜奈的人們」,以區別於其他少數派[160]。 遜尼派穆斯林認為首四任哈里發都是穆罕默德的正統繼任人,穆罕默德在逝世之前並沒有建立繼任的制度或指定任何繼承人,繼任的阿布·伯克爾是麥地那的領袖選舉出來的。他們相信哈里發應該選賢與能由最合資格的人出任,而不是世襲[161]。 遜尼派會先根據《古蘭經》行事,然後才是聖訓。如果在《古蘭經》和聖訓裡都找不到法律事務的解決方案,他們會運用四個法學派別提供的法理依據作出裁決,這四個法學派別分別是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馬立克派及沙斐儀派,建基於阿布·哈尼法、艾哈邁德·伊本·罕百勒、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儀的學說。 四個法學派別都相互承認各自的學說,穆斯林可以選擇他們認可的法學派別[162]。 巴雷爾維派及德奧班德運動是遜尼派的分支。巴雷爾維派是南亞遜尼派的復興運動,有超過2億信眾[163]。他們自視為最早穆斯林社群的南亞後裔及代表,強調伊斯蘭教法在所有事務上的最高地位,奉行蘇非派的習俗,敬拜先知穆罕默德。在遜尼派傳教組織伊斯蘭的召喚及世界伊斯蘭使命的協助之下,巴雷爾維派得以傳播至南非、美國、歐洲及澳大利亞[164]。德奧班德運動是在1867年成立的印巴改革運動,發源自印度德奧班德,深受沙特阿拉伯的瓦哈比派影響。 賽萊菲派又稱瓦哈比派或聖訓派,是一個極端保守的伊斯蘭運動。他們認為伊斯蘭教及穆斯林社會被思想落後的烏理瑪(穆斯林學者)、蘇非主義及虛假的革新所害,並受到西方殖民主義及世俗主義的威脅。他們尋求把伊斯蘭教恢復到他們認為的理想狀態,不盲目遵從傳統遜尼派法學派別的裁決,只參照《古蘭經》、穆罕默德及第一代穆斯林的言行而為[165]。

什葉派

主條目:什葉派 巴林的大部分人口都是什葉派穆斯林。 什葉派是伊斯蘭教第二大的宗派,佔穆斯林總數的10-20%。什葉派穆斯林主要分佈在伊朗、伊拉克南部及南亞,他們自視為是穆斯林裡的「精英」[166]。 雖然遜尼派認為哈里發是由社群選舉產生,但什葉派卻相信穆罕默德指定了他的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作為他的繼承人,並認為只有阿里的一些後裔才能夠成為伊瑪目(穆斯林的領袖),因此他們認為阿里是第一位伊瑪目,拒絕承認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發阿布·伯克爾、奧斯曼·本·阿凡及歐麥爾·本·赫塔卜的合法性[166]。 什葉派亦有多個分支,十二伊瑪目派、宰德派及伊斯瑪儀派是其中最重要的教派。不同的教派奉不同的阿里後裔為伊瑪目。十二伊瑪目派及伊斯瑪儀派都視賈法爾·薩迪克為第六任伊瑪目,但在薩迪克逝世之後,伊斯瑪儀派視他的兒子伊斯瑪儀·賈法爾為繼承人,十二伊瑪目派則奉他的另一位兒子穆薩·卡齊爾為第七任伊瑪目[167]。宰德派認定賈法爾·薩迪克的父輩宰德·本·阿里為第五任伊瑪目,因此其後的繼位順序亦不同[168]。 穆斯塔利派、阿拉維派及阿列維派是一些較小的什葉派教派[參 30]。一些什葉派教派對伊瑪目的敬拜超出了傳統伊斯蘭教的界限,被稱為極端派[169]

無教派穆斯林

主條目:無教派穆斯林 無教派穆斯林援引《古蘭經》儀姆蘭的家屬章第103段經文來說明他們的身份,該段經文呼籲穆斯林要團結一致和不要分裂[179]。皮尤研究中心報稱在七個國家裡自稱「只是穆斯林」的穆斯林佔大多數,在另外三個國家則佔相對多數,當中比例最高的國家是74%的哈薩克。在至少22個國家裡,每五位穆斯林裡就有一位自稱「只是穆斯林」。不過,上述的大多數國家要麼是以遜尼派為主流,要麼是以什葉派為主流,沒有其他教派分庭抗禮,因此而導致這些國家的許多穆斯林只是簡單地稱自己為穆斯林,而不指明是屬於某個教派。此外,有其他資料給出與皮尤研究中心不同的數據,這些資料顯示在上述的國家裡除了傳統上以什葉派為主體的阿塞拜疆,其他國家的穆斯林都是遜尼派佔大多數。

曆法

主條目:伊斯蘭曆 穆斯林時代在公元622年的希吉拉(遷移)正式開始,那是穆罕默德重要的轉捩點。據稱哈里發歐麥爾將那一年定為伊斯蘭曆1年。伊斯蘭曆是陰曆,根據月球的形態決定每個月的開端和結束,與猶太曆一樣,一天是從日落開始至下一次的日落為亦止[194]。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節日固定在陰曆的日子之上,因此這些節日會定在公曆不同年份的不同季節上。伊斯蘭教最重要的兩個節日一個是都爾黑哲月第十天的宰牲節(古爾邦節),是麥加朝覲的日子,另一個是閃瓦魯月第一天的開齋節(肉孜節),標誌著賴買丹月(齋月)的結束。

批評

主條目:對伊斯蘭教的批判 對伊斯蘭教的批評在這個宗教成形的時候已經出現。早期的書面批判來自9世紀之前的基督徒,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把伊斯蘭教視為基督教的異端[195]。後來的批評亦有來自穆斯林世界本身及猶太人作家[196][197]。 批評的對象包括伊斯蘭教最後一位帶來訊息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品德,不論是公開場合的言行還是私生活。[198]。伊斯蘭教聖書《古蘭經》的內容真確性及它提及的道德規範亦受到批評[參 41][199]。其他的批評則集中在現代伊斯蘭國家的人權問題及婦女在伊斯蘭教法及習俗裡的待遇[200][201]。隨着近期多元文化主義的潮流,伊斯蘭教通過穆斯林移民在西方發揮同化的作用,這種現象亦招致批評[202]

2018,ISIS(伊斯蘭國)

isis是恐怖勢力蔓延最廣的,也是迄今為止手段,軍火,人數,通訊等實力最強大的。目的是重建哈里發帝國。 這不太可能,對於伊斯蘭形成了幾百年從未有過的危機。願Allah保佑穆斯林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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